鉅亨網新聞中心一、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以下簡稱:三發一,代號:99461)於民國一○四年七月二十日到期,並於到期日之次一營業日(即一○四年七月二十一日)起終止上櫃買賣。依據本公司國內第一次有擔保轉換公司債發行及轉換辦法第六條規定:本公司於本轉換債到期時依債券面額加計利息補償金(到期時之利息補償金為面額之3.03%,實質收益率為1.00%)以現金一次償還。二、轉換辦理程序:債權人須於停止受理轉換登記開始日前一營業日前(一○四年七月九日),向往來券商填具『轉換公司債帳簿劃撥轉換申請書』,由交易券商向集保公司提出申請,集保公司於受理申請後送交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上述申請送達時即生轉換之效力,且不得申請撤銷,並於送達後5個營業日內完成轉換手續,直接將普通股股票撥入原債權人之集保帳戶。三、(三發一)到期還本辦理程序:本債券採無實體發行,集保公司將於終止上櫃日後提供債權人名冊送至本公司股務代理機構,以憑辦理債券到期還本作業。本公司將統一於一○四年七月二十九日以匯款或單掛號郵寄支票方式予各債權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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